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夏振兴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189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通知精神,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与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上来,按照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六项治理”工作,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到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

二、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对照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示范岗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梳理与师生、服务对象、合作共建单位密切相关的工作,积极互动、通力配合,形成并完善师生诉求受理、办理、便民服务等功能融合的工作体系。

(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事项征集活动。学校通过与干部师生面对面、书记校长信箱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征集学校总体层面的意见建议。各学院、各部门也要通过各种方式,面向全校师生、服务对象、合作共建单位问需问计,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党员、干部个人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特长,结合学校、学院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任务,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事项。

(三)切实践诺为民办实事。对照党委要求和梳理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各学院、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践诺为民办好实事,主动帮助解决师生个人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市委常态化参与基层治理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三个一”活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学用结合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为民服务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要求

(一)师生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聚焦主题、观点鲜明、言简意赅,邮件请注明“我为群众办实事”和联系方式。相关学院、部门要结合实际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即时抓好落实。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组。联系人:夏振兴。

(二)各学院、各部门和对口下沉社区办实事的清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要定期对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研判,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帮助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群众基础。

(三)活动专班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踪督办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和进行问责处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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