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和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关于进一步发挥下沉党员作用 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工作提示》和《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学校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的要求,来研究谋划和实施实事项目。
1.各学院党总支负责指导本总支普通党员建立实事项目清单;机关党总支负责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党支部普通党员建立实事项目清单。普通党员在制定具体实事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实事项目进度。
2.处级领导班子需要建立实事项目清单,明确班子成员领办项目和完成时限。
3.对办实事过程中创新的特色载体、探索的有效做法、形成的工作经验、呈现的成效亮点、建立的长效机制等情况即时报送学校,在学校“两微一端”进行宣传报道。
4.各党总支要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办实事情况,于每月6号、20号上午12:00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春梅,电话:81805090。
附件:
1.“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2.“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项目数据统计表
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进措施及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 领办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项目进展情况(250字以内) |
附件2: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项目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 类别 | 人数 | 领办实事XX件 | 完成实事XX件 | 推进中实事XX件 | 备注 |
1 | 处级干部 | |||||
2 | 普通党员 |